9CaKrnJXa9h作者:梅钰opinion.huanqiu.comarticle梅钰:中国体操女队是怎样被裁判黑的?/e3pmub6h5/e3pn00if8里约奥运会体操比赛已于8月17日全部结束,中国体操女队此行仅获得一枚团体铜牌,在个人项目上没有获得奖牌,为什么会遭遇如此“惨败”?是队员水平下降,与体操强队差距拉大?还是有其他“难言之隐”?而对于比赛结果有直接影响的裁判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就体操比赛而言,从2011年东京世锦赛开始,体操裁判就已表现出在E分打分上压制中国队的趋势。到今年里约奥运会,这一现象变得愈发明显,不公正的评判似乎已成为一种习惯。全能决赛商春松发挥近乎完美却错失奖牌;高低杠预赛范忆琳在拥有全场最高难度并顺利完成动作的情况下没能进入决赛;王妍在跳马和自由操两个个人单项上发挥出色却仅获第五名,其主要原因在于裁判判给这些中国选手的完成分与她们实际的完成情况并不符合。全能决赛中商春松与获得铜牌的俄罗斯选手穆斯塔芬娜在高低杠上有几乎相同的完成质量,但穆斯塔芬娜的完成分要比商春松高出0.5分;高低杠预赛范忆琳的完成分仅为8.366,这一完成分在所有选手中仅排名第25,而同样质量的动作带到女团决赛完成分就超过了8.8;高低杠决赛中,商春松很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成套,却只得到8.733的完成分,获得冠亚军的俄罗斯和美国选手完成质量与商春松相差无几,其完成分却超过了9分,就连最后一个出场、动作较商春松要粗糙很多的德国选手赛特兹也得到了8.933的完成分。以上事实使体操裁判打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遭到质疑。裁判偏差其背后原因是什么?是审美的差异?水平的高低?还是仅仅源于所谓个人的“口味”?如此而言,是不是需要对裁判的构成进行多元化配置,以避免判断价值的单一化?中国选手的身体条件与欧美选手不同,其动作编排的风格也会有所不同。欧美选手注重力量,而中国选手注重技巧和柔韧,在力量(如弹跳以及空翻的高度远度)方面较欧美选手则要逊色一些;然而裁判大多都来自欧美,在动作风格和编排方面她们也更倾向于欧美选手。在跳马和自由操方面,中国选手身材娇小,动作轻盈,自然没有能力也不需要像欧美选手那样做如此高而远的空翻,但这恰恰是裁判打分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个标准对于中国选手来说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选手在空中姿态保持得很好、转体速度非常快、落地非常正非常稳的情况下完成分依然要落后于欧美选手的原因。在高低杠方面,中国选手擅长转体,而欧美选手则更注重杠上的空翻,因为她们的肩部柔韧性较差,做不了高难度的转体,而裁判恰恰在转体方面的打分更为严格,专门针对中国选手的倒立位置进行扣分。由此可见,裁判打分的标准本身对中国选手就是不利的。 另外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裁判对中国选手压分不是个别现象。根据打分规则,各个裁判独立对选手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彼此之间是不可以商量的,之后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只有在不同裁判对同一套动作打分差距过大时,高级裁判才会出面调解。因此,裁判对于中国选手完成分的压分是一个普遍现象,即大部分裁判同时打出了与选手实际完成情况不相符的分数。每个裁判都有自己的个人偏好,这可以理解,但那么多裁判不约而同地对同一批选手压分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了。二是选手无力改变现状,即无法通过任何正规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按规定选手只能对自己的难度分进行申诉。这暗含了两点,即裁判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喜好给选手打完成分,以及裁判有可能会为喜欢的选手抬高难度分,即承认其它选手完成的不到位的动作。由此看来,选手在赛场上需要征服的,不只是自己和对手,还要征服裁判。按照目前的打分系统来看,这种情况无法得到根本扭转。在过去的一整个奥运周期,仅仅呼吁裁判“客观公正的打分,对运动员的努力和付出有一个起码的尊重”收效甚微,国际裁判似乎对这一呼声充耳不闻。因此,要想营造一个公平的比赛环境,还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打分标准和打分制度,乃至改变裁判来源比例,如重新商定对于某些动作的打分标准、想方设法限制裁判滥用自己的权力、加强外界对于裁判打分的监督机制以及赋予选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能性等等。有些人呼吁中国体操需要主动适应国际潮流、迎合裁判的打分偏好。但我个人认为,让中国选手去迎合西方潮流既不合理也不现实,因为先天差异摆在那里,我们不可能获得欧美选手那样的身体条件;而且体操本身还是一项艺术,我们应当去保护它的多元化风格,如果各个国家的风格不断趋同,体操运动本身也会失去很多魅力。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得以实现的基础,而对于女子体操运动员来说,这一原则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女子体操运动员的运动寿命较其它项目的运动员来说尤为短暂,她们之中的绝大部分人一生仅有一次参加奥运会的机会,为了这一次绽放她们付出了自己的童年和青春,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则是对她们的努力最大的辜负。因此希望裁判能够出于奥林匹克精神和人道主义原则的考虑,公正打分,对运动员的辛勤付出有一个起码的尊重。147159042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gaowang环球网147159042000011["9CaKrnJwJA0","9CaKrnJwHaP","9CaKrnJwFfR"]
里约奥运会体操比赛已于8月17日全部结束,中国体操女队此行仅获得一枚团体铜牌,在个人项目上没有获得奖牌,为什么会遭遇如此“惨败”?是队员水平下降,与体操强队差距拉大?还是有其他“难言之隐”?而对于比赛结果有直接影响的裁判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就体操比赛而言,从2011年东京世锦赛开始,体操裁判就已表现出在E分打分上压制中国队的趋势。到今年里约奥运会,这一现象变得愈发明显,不公正的评判似乎已成为一种习惯。全能决赛商春松发挥近乎完美却错失奖牌;高低杠预赛范忆琳在拥有全场最高难度并顺利完成动作的情况下没能进入决赛;王妍在跳马和自由操两个个人单项上发挥出色却仅获第五名,其主要原因在于裁判判给这些中国选手的完成分与她们实际的完成情况并不符合。全能决赛中商春松与获得铜牌的俄罗斯选手穆斯塔芬娜在高低杠上有几乎相同的完成质量,但穆斯塔芬娜的完成分要比商春松高出0.5分;高低杠预赛范忆琳的完成分仅为8.366,这一完成分在所有选手中仅排名第25,而同样质量的动作带到女团决赛完成分就超过了8.8;高低杠决赛中,商春松很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成套,却只得到8.733的完成分,获得冠亚军的俄罗斯和美国选手完成质量与商春松相差无几,其完成分却超过了9分,就连最后一个出场、动作较商春松要粗糙很多的德国选手赛特兹也得到了8.933的完成分。以上事实使体操裁判打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遭到质疑。裁判偏差其背后原因是什么?是审美的差异?水平的高低?还是仅仅源于所谓个人的“口味”?如此而言,是不是需要对裁判的构成进行多元化配置,以避免判断价值的单一化?中国选手的身体条件与欧美选手不同,其动作编排的风格也会有所不同。欧美选手注重力量,而中国选手注重技巧和柔韧,在力量(如弹跳以及空翻的高度远度)方面较欧美选手则要逊色一些;然而裁判大多都来自欧美,在动作风格和编排方面她们也更倾向于欧美选手。在跳马和自由操方面,中国选手身材娇小,动作轻盈,自然没有能力也不需要像欧美选手那样做如此高而远的空翻,但这恰恰是裁判打分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个标准对于中国选手来说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选手在空中姿态保持得很好、转体速度非常快、落地非常正非常稳的情况下完成分依然要落后于欧美选手的原因。在高低杠方面,中国选手擅长转体,而欧美选手则更注重杠上的空翻,因为她们的肩部柔韧性较差,做不了高难度的转体,而裁判恰恰在转体方面的打分更为严格,专门针对中国选手的倒立位置进行扣分。由此可见,裁判打分的标准本身对中国选手就是不利的。 另外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裁判对中国选手压分不是个别现象。根据打分规则,各个裁判独立对选手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彼此之间是不可以商量的,之后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只有在不同裁判对同一套动作打分差距过大时,高级裁判才会出面调解。因此,裁判对于中国选手完成分的压分是一个普遍现象,即大部分裁判同时打出了与选手实际完成情况不相符的分数。每个裁判都有自己的个人偏好,这可以理解,但那么多裁判不约而同地对同一批选手压分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了。二是选手无力改变现状,即无法通过任何正规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按规定选手只能对自己的难度分进行申诉。这暗含了两点,即裁判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喜好给选手打完成分,以及裁判有可能会为喜欢的选手抬高难度分,即承认其它选手完成的不到位的动作。由此看来,选手在赛场上需要征服的,不只是自己和对手,还要征服裁判。按照目前的打分系统来看,这种情况无法得到根本扭转。在过去的一整个奥运周期,仅仅呼吁裁判“客观公正的打分,对运动员的努力和付出有一个起码的尊重”收效甚微,国际裁判似乎对这一呼声充耳不闻。因此,要想营造一个公平的比赛环境,还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打分标准和打分制度,乃至改变裁判来源比例,如重新商定对于某些动作的打分标准、想方设法限制裁判滥用自己的权力、加强外界对于裁判打分的监督机制以及赋予选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能性等等。有些人呼吁中国体操需要主动适应国际潮流、迎合裁判的打分偏好。但我个人认为,让中国选手去迎合西方潮流既不合理也不现实,因为先天差异摆在那里,我们不可能获得欧美选手那样的身体条件;而且体操本身还是一项艺术,我们应当去保护它的多元化风格,如果各个国家的风格不断趋同,体操运动本身也会失去很多魅力。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得以实现的基础,而对于女子体操运动员来说,这一原则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女子体操运动员的运动寿命较其它项目的运动员来说尤为短暂,她们之中的绝大部分人一生仅有一次参加奥运会的机会,为了这一次绽放她们付出了自己的童年和青春,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则是对她们的努力最大的辜负。因此希望裁判能够出于奥林匹克精神和人道主义原则的考虑,公正打分,对运动员的辛勤付出有一个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