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EKMA作者:环球时报opinion.huanqiu.comarticle社评:律师不应为自我炒作鼓动社会对立/e3pmub6h5/e3prafm0g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所在地建三江近日成了互联网上的热词。当地公安局3月31日对外公布,江天勇等4人以律师名义煽动纠集38名“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及家属在建三江的上述法制教育基地门前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5至15天,并处罚款200至1000元。此前一批律师通过微博宣称,建三江的法制教育基地是“黑监狱”,“非法拘禁”了一些法轮功人员。目前共有三批“律师”从外地前往声援并“抗争”。由于对事情的细节外界不甚清楚,造成近日网上相关信息和评论的混乱。从建三江警方公布的信息看,那4名“律师”有3名无律师执业资格,警方给予的行政拘留时间不长,这一冲突不久将告一段落。但同情被行政拘留者的其他律师在网上持续做激烈发言,事情在朝公共事件的方向转化。 法轮功是遭取缔的非法邪教组织,跑到国外的该组织头目和其周围支持力量公开以颠覆中国现行政治体制为目标,但它的影响逐渐式微,中国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行动已获明显效果。中国基层仍有少数“法轮功学员”,他们同跑到国外的敌对组织是不一样的,基层政府对他们采取了办学习班等教育方式。学习班不是劳教,但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些学习班的法律性质存在某种模糊性。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逐渐深入,司法领域的各种模糊性都会逐渐消除,这是一个过程,该过程会对一些现实难题给出答案。那4名“律师”在一个突出的社会治理难点上没有为解决问题营造建设性,而是点燃对立,成为地方上群体事件从天而降的外力。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律师”空降到地方冲突点,他们不是通过合法途径为涉事者提供法律支援,而是鼓动聚众抗议,成为非法行为中的活动分子。我们认为,律师应当是遵守法律的模范,即使质疑公权力某个行为的合法性,希望促成改变,也应通过严格合法的途径行动。如果律师直接参与非法聚众滋事,他们就不是在搞法律,而成了搞政治。目前热衷政治行为的律师似有增多之势,至少从互联网上看,这部分律师或打律师旗号的人成了反体制的一支力量。最应尊重法律的这些人站到了挑战法律的前沿,这非常令人遗憾。这些人名义上在追求司法的公正,但他们很多行为的实际效果就是对现行法律威严的消解。他们经常把价值观放到法律之上,一些人还从根本上否定现行法律,这些都突破了中国法治建设对律师行业的期待。希望所有律师和向往做律师的人都回到现行法律体系的内部,促进这些法律的细致落实。律师不应热衷从政治角度挑战法律,为在改革中扩大发言权和议程设置权采取激进行动。不能不说,有些执业律师及“黑律师”通过参与群体事件而做自我炒作,这些人因此失去了法律人往往特有的理性自觉,表现出易在舆论场上博得掌声的偏执和狂热。一些律师和公共知识分子集中向基层冲突点上空降,这已是中国社会当前反复发生的现象。这是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问题,它对中国社会进步的利弊关系需要在更长时间里得到验证。在这个过程中,公知们应把真正的公益心放到个人出风头的利益之上,并因此保持一定的克制。▲139637736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wangjingtao环球时报139637736000011["9CaKrnJDtuo","9CaKrnJDFSE","9CaKrnJDyFC","9CaKrnJCDzA","9CaKrnJCVwG"]//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4/0402/20140402082957291.jpg{"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所在地建三江近日成了互联网上的热词。当地公安局3月31日对外公布,江天勇等4人以律师名义煽动纠集38名“法轮功”邪教组织人员及家属在建三江的上述法制教育基地门前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5至15天,并处罚款200至1000元。此前一批律师通过微博宣称,建三江的法制教育基地是“黑监狱”,“非法拘禁”了一些法轮功人员。目前共有三批“律师”从外地前往声援并“抗争”。由于对事情的细节外界不甚清楚,造成近日网上相关信息和评论的混乱。从建三江警方公布的信息看,那4名“律师”有3名无律师执业资格,警方给予的行政拘留时间不长,这一冲突不久将告一段落。但同情被行政拘留者的其他律师在网上持续做激烈发言,事情在朝公共事件的方向转化。 法轮功是遭取缔的非法邪教组织,跑到国外的该组织头目和其周围支持力量公开以颠覆中国现行政治体制为目标,但它的影响逐渐式微,中国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行动已获明显效果。中国基层仍有少数“法轮功学员”,他们同跑到国外的敌对组织是不一样的,基层政府对他们采取了办学习班等教育方式。学习班不是劳教,但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些学习班的法律性质存在某种模糊性。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逐渐深入,司法领域的各种模糊性都会逐渐消除,这是一个过程,该过程会对一些现实难题给出答案。那4名“律师”在一个突出的社会治理难点上没有为解决问题营造建设性,而是点燃对立,成为地方上群体事件从天而降的外力。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律师”空降到地方冲突点,他们不是通过合法途径为涉事者提供法律支援,而是鼓动聚众抗议,成为非法行为中的活动分子。我们认为,律师应当是遵守法律的模范,即使质疑公权力某个行为的合法性,希望促成改变,也应通过严格合法的途径行动。如果律师直接参与非法聚众滋事,他们就不是在搞法律,而成了搞政治。目前热衷政治行为的律师似有增多之势,至少从互联网上看,这部分律师或打律师旗号的人成了反体制的一支力量。最应尊重法律的这些人站到了挑战法律的前沿,这非常令人遗憾。这些人名义上在追求司法的公正,但他们很多行为的实际效果就是对现行法律威严的消解。他们经常把价值观放到法律之上,一些人还从根本上否定现行法律,这些都突破了中国法治建设对律师行业的期待。希望所有律师和向往做律师的人都回到现行法律体系的内部,促进这些法律的细致落实。律师不应热衷从政治角度挑战法律,为在改革中扩大发言权和议程设置权采取激进行动。不能不说,有些执业律师及“黑律师”通过参与群体事件而做自我炒作,这些人因此失去了法律人往往特有的理性自觉,表现出易在舆论场上博得掌声的偏执和狂热。一些律师和公共知识分子集中向基层冲突点上空降,这已是中国社会当前反复发生的现象。这是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问题,它对中国社会进步的利弊关系需要在更长时间里得到验证。在这个过程中,公知们应把真正的公益心放到个人出风头的利益之上,并因此保持一定的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