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Swqy作者:环球时报opinion.huanqiu.comarticle社评:滑坡事故让深圳的光鲜打折扣/e3pmub6h5/e3prafm0g深圳光明新区20日发生堆土滑坡严重事故,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损,85人失踪。城市建筑废料堆土滑坡造成如此大的损失,十分罕见,也令人痛心。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也是中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这起事故仿佛一下子剥去了这座城市的光鲜,暴露了其内在管理的“一团乱絮”。今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震惊世人的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那也是中国城市发展精华位置的悲剧故事。再往远点说,今年元旦前夜上海市中心发生骇人听闻的踩踏事故,事发地点外滩是这座中国第一大城市最具代表性的景观地,它几乎就是现代中国的“脸”。京津沪深,这些年在不应发生的大型灾难和事故单子上都榜上有名。 中国现代化的粗糙被这些事故反复验证,它们可谓展示了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原形”。一次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开展,然而隔段时间就会有新的惊人事故发生,给整个社会“防不胜防”之感。仿佛那些对安全生产的强调乃至严厉的追责都不管用,重大责任事故以它们自己的逻辑与节奏上演着,羞辱着我们的努力。真的如一些人所说,我们对责任事故的追责依然太轻,从而导致各地领导们对安全“重视不够”吗?不能不指出,这种说法很值得商榷。如果撤几个地方官就能阻止新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话,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大不了在地方官中多抓几个“倒霉蛋”,哪怕其中有些人做了“替罪羊”,这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办法。然而当我们一再捶胸顿足也无济于事时,说明中国摆脱重大责任事故真是很难的一件事。就深圳这件事来说,我们回过头来要问,为什么在城市规划中对大规模渣土堆放的选址不考虑更周全些呢?为什么渣土堆与厂房和宿舍楼不离得更远些呢?为什么对这样的渣土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还有,渣土堆的安全性为何没有得到及时评估呢?把这些问题全都在事故不发生的情况下予以解决,是可以做到的,但那将意味着更高的建筑垃圾处理成本。中国各地重大事故发生都有成因,消除那些成因的大部分,严格说也能做到,但同样需要付出更多成本。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下决心共同支付那部分新增的安全成本,我们对安全的要求还达不到对经济生活“一票否决”的强度。事实上大多数人还允许生活的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生产风险”,以侥幸态度看待它们的“低概率”,大多数人实际在追求财富与安全之间的某种“最佳平衡”。中国必须大幅增加安全生产的成本,不断提高安全的基础条件,降低各种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这一切要由法律作出严格规定,全民认真执行。举个简单例子,要从人们不横穿马路,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不闯红灯开始做起,从各种交通工具坚决不超载做起。所有建筑到了使用年限必须拆除或做特别加固,全部电梯按照规定开展维修,街头不达标的食品摊坚决取缔,这些都是安全的源头。当所有地方政府以这样的标准进行监管,中国绝大多数人也建立起这种水平对安全的自觉重视时,中国的国民经济就会从内在结构上对安全倾斜,中国的“安全生产运动”就将跨上新的台阶。现在的安全生产准则是从上向下强制推行的,是舆论带头摇旗呐喊的,它的真实社会基础仍比较虚弱,尤其是没有得到现实经济法则的支持。因此除了追责,中国社会还需要有更多的内在变化,我们要让安全生产从一句口号、一面旗帜变成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价值,用它来支配我们的全部行动。145071792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何卓谦环球时报145071792000011["9CaKrnJSpYd","9CaKrnJSpYe","9CaKrnJSsg6","9CaKrnJSu76","9CaKrnJSnGA"]{"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深圳光明新区20日发生堆土滑坡严重事故,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损,85人失踪。城市建筑废料堆土滑坡造成如此大的损失,十分罕见,也令人痛心。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也是中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这起事故仿佛一下子剥去了这座城市的光鲜,暴露了其内在管理的“一团乱絮”。今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震惊世人的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那也是中国城市发展精华位置的悲剧故事。再往远点说,今年元旦前夜上海市中心发生骇人听闻的踩踏事故,事发地点外滩是这座中国第一大城市最具代表性的景观地,它几乎就是现代中国的“脸”。京津沪深,这些年在不应发生的大型灾难和事故单子上都榜上有名。 中国现代化的粗糙被这些事故反复验证,它们可谓展示了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原形”。一次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开展,然而隔段时间就会有新的惊人事故发生,给整个社会“防不胜防”之感。仿佛那些对安全生产的强调乃至严厉的追责都不管用,重大责任事故以它们自己的逻辑与节奏上演着,羞辱着我们的努力。真的如一些人所说,我们对责任事故的追责依然太轻,从而导致各地领导们对安全“重视不够”吗?不能不指出,这种说法很值得商榷。如果撤几个地方官就能阻止新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话,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大不了在地方官中多抓几个“倒霉蛋”,哪怕其中有些人做了“替罪羊”,这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办法。然而当我们一再捶胸顿足也无济于事时,说明中国摆脱重大责任事故真是很难的一件事。就深圳这件事来说,我们回过头来要问,为什么在城市规划中对大规模渣土堆放的选址不考虑更周全些呢?为什么渣土堆与厂房和宿舍楼不离得更远些呢?为什么对这样的渣土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还有,渣土堆的安全性为何没有得到及时评估呢?把这些问题全都在事故不发生的情况下予以解决,是可以做到的,但那将意味着更高的建筑垃圾处理成本。中国各地重大事故发生都有成因,消除那些成因的大部分,严格说也能做到,但同样需要付出更多成本。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大多数人并没有真正下决心共同支付那部分新增的安全成本,我们对安全的要求还达不到对经济生活“一票否决”的强度。事实上大多数人还允许生活的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生产风险”,以侥幸态度看待它们的“低概率”,大多数人实际在追求财富与安全之间的某种“最佳平衡”。中国必须大幅增加安全生产的成本,不断提高安全的基础条件,降低各种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这一切要由法律作出严格规定,全民认真执行。举个简单例子,要从人们不横穿马路,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不闯红灯开始做起,从各种交通工具坚决不超载做起。所有建筑到了使用年限必须拆除或做特别加固,全部电梯按照规定开展维修,街头不达标的食品摊坚决取缔,这些都是安全的源头。当所有地方政府以这样的标准进行监管,中国绝大多数人也建立起这种水平对安全的自觉重视时,中国的国民经济就会从内在结构上对安全倾斜,中国的“安全生产运动”就将跨上新的台阶。现在的安全生产准则是从上向下强制推行的,是舆论带头摇旗呐喊的,它的真实社会基础仍比较虚弱,尤其是没有得到现实经济法则的支持。因此除了追责,中国社会还需要有更多的内在变化,我们要让安全生产从一句口号、一面旗帜变成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价值,用它来支配我们的全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