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T57R opinion.huanqiu.comarticle给快播案“定调”? 想多了!/e3pmub6h5/e3prvedcq央媒不可能也没必要给具体案件“定调”,而且刻意“定调”在新媒体场域还会引发人反感。至于如果有人假戏真做,拿着鸡毛当令箭,无疑是自欺欺人。不知道对快播案公开庭审并全程直播的海淀法院,有没有感到意外,总之,各界对庭审沸沸扬扬的讨论,把快播案推上了互联网2016年开年第一大案。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表现,彻底激发了民众对司法公开与透明的热情。无论最后的判决结果如何,我们要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展示的“看得见的程序正义”点赞,这是一场多么生动形象的普法课!围绕案情本身,快播及其管理者究竟该不该判罪,该怎样量刑,舆论场上已经有许多观点。几家中央级媒体刊发的言论,因为其“权威性”尤为引人关注。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的《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与新华社客户端发表的《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因为评论角度不同,标题制作似乎争锋相对,很快在网上出现了两大央媒“互掐”的说法。 区别于一般新闻报道,新闻评论是对新闻的态度表达,旗帜鲜明地展示观点而不是回避意见,是对一篇评论的基本要求。对同一件新闻,人们观察的角度不同,对事实判断的倾向性不同,利益立足点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观点,央媒自然也不例外。如果几家央媒对同一件个案的态度出奇地一致,则不免让人怀疑它们是否“事先通气”,或者是“授意而为”。现在人民日报与新华社发表评论存在差异,则是媒体观点表达回归正常的标志。因为人民日报的那篇评论首先发表,网上出现了党报给快播案“定调”的说法,进而有人“大胆”猜测快播案结果已定,被告方已经输了。如果没有后来新华社发表的那篇文章与之“互掐”,这种观点可能会有很大的市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还有人相信凭一两篇文章就能给案件“定调”,无疑是不合时宜的。对此,我们应该感谢两大央媒为公众提供不同的观点,它们的差异化表达,说明没有谁在试图为快播案“定调”。但是,我们的确经历过一两篇文章为司法审判“定调”的年代。发表文章为案件“定调”,曾经是一些不懂法的领导干部干涉司法的手段之一。党报党刊应该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在一些官员眼中,则成为了他们个人的喉舌。安排人发表一篇文章,对案情指指点点,让审判机构承受不该承受的压力,一些不能坚持独立审判原则的法官,对来自“喉舌”的“定调”心领神会,审判结果就朝着文章“旨意”的方向走了。正因为凭一两篇文章对案件“定调”的现象,在历史上长期存在,所以至今还会有人担心媒体的观点会给案件“定调”。这种担心虽然没有什么现实依据,却依旧有理由重视。一是,部分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仍然不足,认为很多案件依旧是通过来自上级的“定调”来审判的;二是,尽管客观上已经没有了“定调”的可能性,但是一些传统媒体的采编人员受惯性影响,文章读起来还是给人感觉要“定调”;三是,审判人员不自觉地被一些来源“权威”的观点所影响。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央媒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态度当然是要一致的,但是对具体事件,包括司法案件在内,出现不一样的观点很正常。不一样的观点能够在这些主流媒体上呈现,实际上也是对群众中存在不同观点的反馈。央媒不可能也没必要给具体案件“定调”,而且刻意“定调”在新媒体场域还会引发人反感。至于如果有人假戏真做,拿着鸡毛当令箭,无疑是自欺欺人。 (王钟的)1452560994000责编:千帆中国青年报145256099400011[]{"email":"qianfan@huanqiu.com","name":"千帆"}
央媒不可能也没必要给具体案件“定调”,而且刻意“定调”在新媒体场域还会引发人反感。至于如果有人假戏真做,拿着鸡毛当令箭,无疑是自欺欺人。不知道对快播案公开庭审并全程直播的海淀法院,有没有感到意外,总之,各界对庭审沸沸扬扬的讨论,把快播案推上了互联网2016年开年第一大案。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表现,彻底激发了民众对司法公开与透明的热情。无论最后的判决结果如何,我们要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展示的“看得见的程序正义”点赞,这是一场多么生动形象的普法课!围绕案情本身,快播及其管理者究竟该不该判罪,该怎样量刑,舆论场上已经有许多观点。几家中央级媒体刊发的言论,因为其“权威性”尤为引人关注。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的《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与新华社客户端发表的《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因为评论角度不同,标题制作似乎争锋相对,很快在网上出现了两大央媒“互掐”的说法。 区别于一般新闻报道,新闻评论是对新闻的态度表达,旗帜鲜明地展示观点而不是回避意见,是对一篇评论的基本要求。对同一件新闻,人们观察的角度不同,对事实判断的倾向性不同,利益立足点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观点,央媒自然也不例外。如果几家央媒对同一件个案的态度出奇地一致,则不免让人怀疑它们是否“事先通气”,或者是“授意而为”。现在人民日报与新华社发表评论存在差异,则是媒体观点表达回归正常的标志。因为人民日报的那篇评论首先发表,网上出现了党报给快播案“定调”的说法,进而有人“大胆”猜测快播案结果已定,被告方已经输了。如果没有后来新华社发表的那篇文章与之“互掐”,这种观点可能会有很大的市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还有人相信凭一两篇文章就能给案件“定调”,无疑是不合时宜的。对此,我们应该感谢两大央媒为公众提供不同的观点,它们的差异化表达,说明没有谁在试图为快播案“定调”。但是,我们的确经历过一两篇文章为司法审判“定调”的年代。发表文章为案件“定调”,曾经是一些不懂法的领导干部干涉司法的手段之一。党报党刊应该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在一些官员眼中,则成为了他们个人的喉舌。安排人发表一篇文章,对案情指指点点,让审判机构承受不该承受的压力,一些不能坚持独立审判原则的法官,对来自“喉舌”的“定调”心领神会,审判结果就朝着文章“旨意”的方向走了。正因为凭一两篇文章对案件“定调”的现象,在历史上长期存在,所以至今还会有人担心媒体的观点会给案件“定调”。这种担心虽然没有什么现实依据,却依旧有理由重视。一是,部分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仍然不足,认为很多案件依旧是通过来自上级的“定调”来审判的;二是,尽管客观上已经没有了“定调”的可能性,但是一些传统媒体的采编人员受惯性影响,文章读起来还是给人感觉要“定调”;三是,审判人员不自觉地被一些来源“权威”的观点所影响。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央媒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态度当然是要一致的,但是对具体事件,包括司法案件在内,出现不一样的观点很正常。不一样的观点能够在这些主流媒体上呈现,实际上也是对群众中存在不同观点的反馈。央媒不可能也没必要给具体案件“定调”,而且刻意“定调”在新媒体场域还会引发人反感。至于如果有人假戏真做,拿着鸡毛当令箭,无疑是自欺欺人。 (王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