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转正是商品房的地狱
作者:赵强
深圳市人大近日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其中规定,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这标志着深圳的小产权房可能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不过业内人士估计,深圳仅集资房数量就在50万套以上,如果可以转正,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冲击。(《重庆晚报》5月31日)
在深圳,同样的地段,同样的品质,小产权房的价格要比商品房便宜一半多。小产权房的萌生给买不起商品房又渴望有容身之所的人们提供了实现梦想的机会,但不差钱只差“准生证”的小产权房业主们的小小幸福,却始终因为这一纸之差飘摇在有朝一日被“强拆”的恐惧与担忧中。
“小产权房”像个私生子,在取得合法命名之前,它便以事实的存在宣告了存在的理性,它无意中遵循了“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主义原则。据2007年深圳市国土局住宅调查显示,深圳有“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业内人士更估计“根本不止这个数”,集资的小产权房数量当在50万套以上。深圳小产权房转正的尝试不仅是尊重历史,也是无法拒绝强大存在的现实。
房地产行业内人士担心,如果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冲击。这固然不是杞人忧天,但无视“小产权房”的存在以及其中昭示的理性与权益,任由小产权房处于暧昧不清的边缘状态,其中蕴含的风险将不仅仅是对房地产开发商利益的冲击。小产权房占深圳住房总量的比率意味着小产权房可能承载着深圳过半的人口负荷,小产权房的低价格、低租金降低了人们的生活成本,深圳的城市竞争力也不能说不与小产权房的大量存在有着正相关的联系。有条件地给小产权房以名分,不仅避免了过多的强拆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更有助于深圳人口的长居久安,优化深圳社会的综合环境。
房地产行业内人士的担心无异于将“他人”视为“地狱”。毗邻而居的小产权房一旦转正,意味着商品房不再能凭借垄断的优势获取超额利润,巨大的落差会使商品房开发商跌入价格的“地狱”。然而,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的开发者与所有者大部分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农民,在他们自行组织建造“商品房”之前,向他们集体土地步步紧逼的房地产开发商们未尝不曾构造了他们的“地狱”。存在主义哲学“他人即是地狱”的判断揭示了现实世界里各种关系的扭曲现状。小产权房与商品房以及它们的业主们显然也处于一个扭曲的关系中,给合乎条件的小产权房以转正的机会,实际上是将这种关系纠正的一个开始———将小产权房置于一个合法的流通平台,长远来看是给商品房一个同质的竞争对手,难道不好么?
政府决策当然有自己的逻辑与政治哲学,以“存在主义的哲学观”去观照深圳小产权房转正这一举措,我相信这一决策背后有着如同存在主义哲学家一样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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