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xN3ApohRVB作者:罗援opinion.huanqiu.comarticle罗援:用实际举措让“台独”恶有恶报/e3pmub6h5/e3pr9baf6在这次举国抗疫中,台湾岛内的蔡英文、赖清德、苏贞昌等中华民族的败类,对大陆落井下石、趁火打劫,想借“疫”反中谋独。他们不仅挑战中国大陆,而且挑战人类公德,必须要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恶有恶报绝不是说说而已,而是要让行恶者切身感受到后果。首先,要在心理上震慑、击垮他们,不能让他们在气势上如此嚣张。这次抗疫中,我们不仅表现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也表现出军队强大的动员、组织协调和机动投送能力,以及军民团结如一人的强大凝聚力。将这种“非战争军事行动”转化为“战争军事行动”,只需要启动转化机制即可;将这种应对“天灾”的实力转化为应对“台独”人祸的能力,对“台独”分裂主义势力将是灭顶之灾。另外,我们在行动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惩罚力度。我建议:第一,可考虑修改《反分裂国家法》,将对台工作的最新思想和研究成果吸纳进去。该法从制定到现在已经15年,形势和具体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要与时俱进,将一些条款进一步细化或修改。 比如,该法提出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但比较模糊、笼统。现在可以明确哪三种情况,什么样的人和团体应界定为“台独”分裂势力,什么样的言行应被列为“台独”分裂事实?“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有无定性和定量标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界定为“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列举了实现“和平统一”的五条措施,那么“非和平方式”的手段有哪些?一旦使用“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台湾还有无实现“一国两制”的可能性?另外,《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解决台湾问题……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什么叫“外国势力的干涉”?是文是武?是商是法?如果外国势力干涉了,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些细节应当在法律上尽快明确,否则“台独”分子仍会不断以打“擦边球”的形式肆无忌惮地挑衅国家统一,侵蚀我们的底线。第二,应将“台独”死硬分子列入挑起两岸军事冲突的战争罪犯名单。解放战争后期我军执行这一创造性政策,对于分化瓦解敌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和打击顽固派和首恶分子起到积极作用。现在,蔡英文、赖清德等不断叫嚣武力“对抗大陆”,从美国购买先进武器,就是试图以武拒统,把台湾推向战争的不归之路。如果台海暴发军事冲突,他们就是挑起事端的罪魁祸首。第三,对“台独”分子分裂祖国的言行及时公布,制定“台独”言行备忘录。为以后清算分裂祖国的罪犯提供事实依据,也让全世界认清是谁在挑动战争,一旦解放军使用武力手段那也是被逼无奈的反击之举。从而,进一步占领舆论和道德的制高点。第四,对支持“台独”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制裁。不能让一些人一边搞“台独”一边赚大陆的钱。第五,加强针对“台独”骨干分子和“台独”分裂图谋的有可操作性和能见度并且带实战背景和假想敌的演练。要不断挤压“台独”生存空间,将“例行性”联合军演转变为有针对性的惩罚性预演。“台独”分子挑衅一次,我带弹的军机军舰就向台湾的近岸逼近一步,让台军的“识别区”形同虚设。让台军始终如惊弓之鸟,疲于奔命。让台湾民众认识到,是“台独”分子把台湾搅得岛无宁日。第六,攻心为上。在加强对台湾人民进行“和平统一”益处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台湾一旦“武统”所要付出代价的宣传,让台湾人民在和平与战争、统一与分裂之间做出抉择。第七,适时公布统一时间表。不能让台湾问题久拖不决。当前,“台独”分裂势力正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和平统一的空间被挤压得越来越小。而无论“武统”还是“和统”,两岸统一的历史大势是任何人都不可阻挡的。(作者是前全国政协委员)1583871463099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薛艺磊环球时报158387146309911[]{"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在这次举国抗疫中,台湾岛内的蔡英文、赖清德、苏贞昌等中华民族的败类,对大陆落井下石、趁火打劫,想借“疫”反中谋独。他们不仅挑战中国大陆,而且挑战人类公德,必须要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恶有恶报绝不是说说而已,而是要让行恶者切身感受到后果。首先,要在心理上震慑、击垮他们,不能让他们在气势上如此嚣张。这次抗疫中,我们不仅表现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也表现出军队强大的动员、组织协调和机动投送能力,以及军民团结如一人的强大凝聚力。将这种“非战争军事行动”转化为“战争军事行动”,只需要启动转化机制即可;将这种应对“天灾”的实力转化为应对“台独”人祸的能力,对“台独”分裂主义势力将是灭顶之灾。另外,我们在行动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惩罚力度。我建议:第一,可考虑修改《反分裂国家法》,将对台工作的最新思想和研究成果吸纳进去。该法从制定到现在已经15年,形势和具体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要与时俱进,将一些条款进一步细化或修改。 比如,该法提出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但比较模糊、笼统。现在可以明确哪三种情况,什么样的人和团体应界定为“台独”分裂势力,什么样的言行应被列为“台独”分裂事实?“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有无定性和定量标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界定为“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列举了实现“和平统一”的五条措施,那么“非和平方式”的手段有哪些?一旦使用“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台湾还有无实现“一国两制”的可能性?另外,《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解决台湾问题……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什么叫“外国势力的干涉”?是文是武?是商是法?如果外国势力干涉了,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些细节应当在法律上尽快明确,否则“台独”分子仍会不断以打“擦边球”的形式肆无忌惮地挑衅国家统一,侵蚀我们的底线。第二,应将“台独”死硬分子列入挑起两岸军事冲突的战争罪犯名单。解放战争后期我军执行这一创造性政策,对于分化瓦解敌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和打击顽固派和首恶分子起到积极作用。现在,蔡英文、赖清德等不断叫嚣武力“对抗大陆”,从美国购买先进武器,就是试图以武拒统,把台湾推向战争的不归之路。如果台海暴发军事冲突,他们就是挑起事端的罪魁祸首。第三,对“台独”分子分裂祖国的言行及时公布,制定“台独”言行备忘录。为以后清算分裂祖国的罪犯提供事实依据,也让全世界认清是谁在挑动战争,一旦解放军使用武力手段那也是被逼无奈的反击之举。从而,进一步占领舆论和道德的制高点。第四,对支持“台独”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制裁。不能让一些人一边搞“台独”一边赚大陆的钱。第五,加强针对“台独”骨干分子和“台独”分裂图谋的有可操作性和能见度并且带实战背景和假想敌的演练。要不断挤压“台独”生存空间,将“例行性”联合军演转变为有针对性的惩罚性预演。“台独”分子挑衅一次,我带弹的军机军舰就向台湾的近岸逼近一步,让台军的“识别区”形同虚设。让台军始终如惊弓之鸟,疲于奔命。让台湾民众认识到,是“台独”分子把台湾搅得岛无宁日。第六,攻心为上。在加强对台湾人民进行“和平统一”益处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台湾一旦“武统”所要付出代价的宣传,让台湾人民在和平与战争、统一与分裂之间做出抉择。第七,适时公布统一时间表。不能让台湾问题久拖不决。当前,“台独”分裂势力正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和平统一的空间被挤压得越来越小。而无论“武统”还是“和统”,两岸统一的历史大势是任何人都不可阻挡的。(作者是前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