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yKO5IB4Ynj作者:傅铸opinion.huanqiu.comarticle环球网评:所谓“台湾在国际组织代表权”问题早有定论/e3pmub6h5/e81curi71<article><section data-type="rtext"><p>日前,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顺利结束,并再次拒绝讨论少数国家提交的涉台湾提案,台湾民进党当局参会图谋再次遭到挫败。值得注意的是,民进党当局近期集中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严肃性,妄称决议只解决“中国代表权问题”,“未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代表台湾人民的权力”,不涉及由谁在联合国代表台湾,企图藉此凸显台“主权地位”,在国际上搞“法理台独”。此种论调毫无法律依据,实质上是民进党当局歪曲有关决议、挑战一个中国原则的拙劣政治把戏。</p><p>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随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等联合国系统机构通过了内容类似的决议,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系统的合法席位。无论从其字面含义、决议磋商过程还是嗣后国际实践看,联大第2758号决议不仅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且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所谓“台湾在国际组织代表权”问题早有定论。</p><p>相关决议是对联合国系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内涵清晰,不容歪曲。首先,从字面含义看,联大第2758号决议不仅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还将“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席位上驱逐出去。蒋介石集团一直声称其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国际社会通过上述决议的措辞,显然是把蒋介石集团窃据的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代表权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p> <adv-loader __attr__inner="7004636" __attr__style="width: auto;position: relative;float: left;border: 1px solid #ebebeb; padding: 20px;overflow: hidden;margin: 10px 30px 40px 0;"></adv-loader> <p>其次,从磋商过程看,决议有关措辞的含义是认可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例如,提案国之一阿尔巴尼亚代表作解释性发言表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权利和驱逐台湾当局是一个单一问题,没有理由或根据可将它一分为二。另一提案国阿尔及利亚也表示,不能因为蒋介石集团盘踞在台湾,“就同意割裂中国的领土”。联大同时否决了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国家企图搞“双重承认”、图谋制造“两个中国”的提案。</p><p>第三,从决议的嗣后国际实践看,联合国系统认可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多年来,联合国系统不少机构在举办活动涉及台湾问题的处理上,向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寻求法律意见。该办公室在一系列法律意见中明确指出,根据联大第2758号决议,“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秘书处文件中对台称谓须使用“台湾,中国的省”(Taiwan,Province of China);秘书处不接受台湾当局签发的任何形式的官方文件,例如不接受所谓“台湾护照”作为参加联合国会议的身份证明。</p><p>第四,对台湾地区能否参与以及以何种身份、多大程度参与世卫组织等联合国系统活动,中国政府是有决定权的,充分表明了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世卫大会1972年通过25.1号决议,重申了联大第2758号决议,确认了中国在世卫组织的代表权问题,并在随后的实践中承认中国对台湾行使主权及一个中国原则。例如,2005年中国与世卫组织签署谅解备忘录,对台参与世卫组织活动作出安排,以及世卫组织总干事于2009年至2016年在中国中央政府同意基础上,邀请台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世卫大会。</p><p>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地区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活动,包括世卫组织活动必须按照一个中国原则处理。这一国际公认的法律事实,早已被白纸黑字的联大决议以及联合国系统有关实践所确认,不容民进党当局肆意抵赖和歪曲。任何形式的“台独”之路都不可能得逞,民进党当局所谓“台湾在国际组织代表权”谬论可以休矣。(作者傅铸是国际问题观察员)</p></section></article>1590049224805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鲍宇雁环球网159004922480510[]{"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