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AJPXhHLVz作者:支振锋opinion.huanqiu.comarticle支振锋:对黎智英等乱港头目的依法追惩将是彻底的/e3pmub6h5/e3pr9baf6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17日就2019年10月1日的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出庭受审,这是他被冻结资产后的首次现身。5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发布新闻公报,宣布保安局局长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相关条文发出冻结财产的书面通知,冻结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其拥有的三家公司于本地银行账户内的财产。这是在涉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的“8·31非法集结案”和“8·18反修例流水式集会案”于4月16日被判处14个月监禁之后,香港特区法律机关依法追究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的又一重要法律行动。以商人面目示人的黎智英,原本最受人关注的身份是传媒公司老板。虽然他原本也不是什么正经商人,旗下媒体一开始就主要靠低俗、色情博人眼球;但都21世纪了,黎智英一边享受香港回归带来的发展红利和民主红利,一边从事祸港乱港违法犯罪活动,最后发展到如今以叛国乱港为主业,也算是秀了时代最下限。多年来,黎智英甘当境外反华敌对势力鹰犬和棋子,通过为外国政治势力捐款谋得“在港代理人”位子,成为祸港乱港势力的“黑旗手”、香港社会动乱的“策源者”、境外反华势力的“转账人”和香港黑暴分子的“提款机”。2010年前后,在乌克兰、突尼斯等中东、东欧地区尝到“颜色革命”的甜头之后,西方某些势力试图在世界其他地方复制“颜色革命”,并不断把触角伸到香港。黎智英很快嗅到这股妖风的味道,并与他们一拍即合。早在2013年,黎智英就跑到台湾,向台独分子请教“街头运动”的“经验”;在2014年非法“占中”期间,黎智英不仅利用手中媒体颠倒黑白、煽惑公众,还与境外黑手密会,为非法活动撑腰打气。2019年修例风波成了黎智英的“高光时刻”和最后疯狂。他早早就急不可耐地到洋大人那里告状献媚,接受洋大人的“犒赏”和“指令”,俨然一副外部敌对势力的“香港代理人”面孔,不仅利用手中传媒工具煽动社会暴力、美化暴徒恶行、诋毁香港警方,还出钱、出力、出主意,直接赤膊上阵。哪怕到了最后时刻,他竟然还毫无节操地宣称自己“为美国而战”。 做棋子就要有被抛弃的觉悟。由于黎智英已经明目张胆成为香港一系列社会暴力和动乱背后的黑手,成为“祸港乱港总策划”,特别是由于直接煽动、组织和参与一系列非法社会集结,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而被拘捕,直至4月16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并被裁定罪成。而某些曾经公开宣称要与黎智英“站在一起”的西方政客,也不过对黎有用则留,无用则弃。随着“爱国者治港”的全面落实,外部势力插足香港事务空间大大缩小,反中乱港者在西方政客那里也随之贬值。违法者就应被绳之以法。无论是在非法“占中”期间全力做空港股、打压港元、获利超过10亿的“生意”,还是煽动、参与和组织非法社会集会与暴力,违反了法律,就应该依法受到追究。目前,黎智英已因违反香港法例而被定罪。但他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间,与陈梓华、私人助理马克·西蒙、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则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外,他还身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等一系列指控。法治是当前全球公认的共同价值。正如黎智英在被检控期间的一系列辩护权、保释权等诉讼权利,以及入狱后的一系列相关权利都得到足额保障一样,他的犯罪活动当然也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这一点,既不能为干涉所干扰,也不能为杂音所迷惑。(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621275179731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赵建东环球时报162128951858111[]{"email":"zhaojiandong@huanqiu.com","name":"赵建东"}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17日就2019年10月1日的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出庭受审,这是他被冻结资产后的首次现身。5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发布新闻公报,宣布保安局局长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相关条文发出冻结财产的书面通知,冻结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其拥有的三家公司于本地银行账户内的财产。这是在涉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的“8·31非法集结案”和“8·18反修例流水式集会案”于4月16日被判处14个月监禁之后,香港特区法律机关依法追究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的又一重要法律行动。以商人面目示人的黎智英,原本最受人关注的身份是传媒公司老板。虽然他原本也不是什么正经商人,旗下媒体一开始就主要靠低俗、色情博人眼球;但都21世纪了,黎智英一边享受香港回归带来的发展红利和民主红利,一边从事祸港乱港违法犯罪活动,最后发展到如今以叛国乱港为主业,也算是秀了时代最下限。多年来,黎智英甘当境外反华敌对势力鹰犬和棋子,通过为外国政治势力捐款谋得“在港代理人”位子,成为祸港乱港势力的“黑旗手”、香港社会动乱的“策源者”、境外反华势力的“转账人”和香港黑暴分子的“提款机”。2010年前后,在乌克兰、突尼斯等中东、东欧地区尝到“颜色革命”的甜头之后,西方某些势力试图在世界其他地方复制“颜色革命”,并不断把触角伸到香港。黎智英很快嗅到这股妖风的味道,并与他们一拍即合。早在2013年,黎智英就跑到台湾,向台独分子请教“街头运动”的“经验”;在2014年非法“占中”期间,黎智英不仅利用手中媒体颠倒黑白、煽惑公众,还与境外黑手密会,为非法活动撑腰打气。2019年修例风波成了黎智英的“高光时刻”和最后疯狂。他早早就急不可耐地到洋大人那里告状献媚,接受洋大人的“犒赏”和“指令”,俨然一副外部敌对势力的“香港代理人”面孔,不仅利用手中传媒工具煽动社会暴力、美化暴徒恶行、诋毁香港警方,还出钱、出力、出主意,直接赤膊上阵。哪怕到了最后时刻,他竟然还毫无节操地宣称自己“为美国而战”。 做棋子就要有被抛弃的觉悟。由于黎智英已经明目张胆成为香港一系列社会暴力和动乱背后的黑手,成为“祸港乱港总策划”,特别是由于直接煽动、组织和参与一系列非法社会集结,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而被拘捕,直至4月16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并被裁定罪成。而某些曾经公开宣称要与黎智英“站在一起”的西方政客,也不过对黎有用则留,无用则弃。随着“爱国者治港”的全面落实,外部势力插足香港事务空间大大缩小,反中乱港者在西方政客那里也随之贬值。违法者就应被绳之以法。无论是在非法“占中”期间全力做空港股、打压港元、获利超过10亿的“生意”,还是煽动、参与和组织非法社会集会与暴力,违反了法律,就应该依法受到追究。目前,黎智英已因违反香港法例而被定罪。但他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间,与陈梓华、私人助理马克·西蒙、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则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外,他还身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等一系列指控。法治是当前全球公认的共同价值。正如黎智英在被检控期间的一系列辩护权、保释权等诉讼权利,以及入狱后的一系列相关权利都得到足额保障一样,他的犯罪活动当然也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这一点,既不能为干涉所干扰,也不能为杂音所迷惑。(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