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KV5obvTN2J作者:奥利维耶罗·迪利贝托opinion.huanqiu.comarticle【意大利】奥利维耶罗·迪利贝托:用法律应对数字化和生态双重转型/e3pmub6h5/f5u970mv6早在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高瞻远瞩的伟大理念,并将其作为对世界发展的展望。我们的地球应被视作一个消除壁垒、隔阂与偏见的共同体。这是一个由不同文化和文明共同组成的共同体,各文化和文明之间应平等合作,摒弃任何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疫情教会了我们(或者说本应教会我们),我们这个星球面临着一些决定性的挑战,只有通过共享才能战胜它们:共享科研成果、信息、物资、资源。病毒是没有国界的,臭氧层空洞是没有国界的,冰川融化是没有国界的,核废料也是没有国界的。因此,共享是回应人类未来需求的唯一对策。为了应对这些议题,人们提出了整合数字化转型和生态转型的“双重转型”。这样的转型,同时也是颇具雄心且引人入胜的双重挑战。法律是应对这一挑战的有力武器。 习近平主席多次致力于在法律层面为中国发展指出一条明确道路:习主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因此,法律可以成为东西方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在这方面,中国和意大利已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对话,并且在法学研究、青年人才培养以及努力应对科技发明所伴生的纷繁复杂的法律挑战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事实上,自世界存在以来,科技发明总是先于其法律规制,且后者必然是作为前者的结果而出现的。如今出现了一个根本性的质变,因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迫使我们法学家对传统法律范畴进行全面反思。这是一场深刻的质疑,它是一场颠覆我们所有思维范畴的革命,而那些思维范畴是人类几千年理性思考的结晶。举例而言,自(公元2世纪)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撰写《法学阶梯》以来,物一直被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近两千年以来,有体物(根据盖尤斯的定义,即那些可以触摸的物品)几乎囊括了绝大部分的物。无体物(即那些无法触摸的物品)几乎是不存在的,或仅仅是极少数情况。整个法律体系都建立在物质性、有体性之上。今天,二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无体物急剧增加,并且代表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因此,这场革命要求当代法学家付出勇敢的努力,必须构想一个全新的法律和道德规则、权利、禁令以及责任体系。该体系要建立在经过彻底且大胆重塑的法学(及哲学)逻辑范畴之上。这是未来面临的一大挑战。地球每天都变得愈发复杂,同时也越来越互联,新技术实际上已经抹去了人类数千年来所秉持的空间和时间观念。但在此之外,存在一项新的挑战,即太空、月球与其他天体的法律问题。这是全新的情形,是需要重新设定或调整的法律范畴。所有这些不同寻常的新情形,再次迫切需要法律来规制。从这个意义上说,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代民法典中最新的一部)无疑是最具创新性的。这是唯一一部从法律层面规制数字革命与生态转型的民法典。其中包含涉及隐私、数据以及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涉及肖像权、知识产权的规定,涉及技术转让与咨询合同的规定。与此同时,该法典也精准关注到环境问题。这些都是极具意义的创新之处。它是一部面向未来的法律,因为它能够将传承数千年的中华文化、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以及新时代的科技革新结合在一起。古罗马人是作为一门独立于其他所有学科的法律科学的创始者。绝非偶然的是,第一批古罗马法学家被称为“祭司”,他们是“桥梁”的建造者,是能够连接河流两岸,从而让两岸人民彼此能够互相碰面交流的人。在这个相互联结的世界,法律不应再被局限于每个国家的国家主权范围之内予以构建,而应被视为全球性的法律、共同规则的成果。因此,法律可被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诸多可能的呈现形式之一,因为法律在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不同意识形态之间架起了桥梁。(作者是意大利前司法部长、罗马第一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意方院长。本文是作者11月26日在第13届中意创新合作周开幕式上的发言节选)1733173475595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肖山环球时报173317849758012[]{"email":"xiaoshan@huanqiu.com","name":"肖山"}
早在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高瞻远瞩的伟大理念,并将其作为对世界发展的展望。我们的地球应被视作一个消除壁垒、隔阂与偏见的共同体。这是一个由不同文化和文明共同组成的共同体,各文化和文明之间应平等合作,摒弃任何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疫情教会了我们(或者说本应教会我们),我们这个星球面临着一些决定性的挑战,只有通过共享才能战胜它们:共享科研成果、信息、物资、资源。病毒是没有国界的,臭氧层空洞是没有国界的,冰川融化是没有国界的,核废料也是没有国界的。因此,共享是回应人类未来需求的唯一对策。为了应对这些议题,人们提出了整合数字化转型和生态转型的“双重转型”。这样的转型,同时也是颇具雄心且引人入胜的双重挑战。法律是应对这一挑战的有力武器。 习近平主席多次致力于在法律层面为中国发展指出一条明确道路:习主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因此,法律可以成为东西方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在这方面,中国和意大利已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对话,并且在法学研究、青年人才培养以及努力应对科技发明所伴生的纷繁复杂的法律挑战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果。事实上,自世界存在以来,科技发明总是先于其法律规制,且后者必然是作为前者的结果而出现的。如今出现了一个根本性的质变,因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迫使我们法学家对传统法律范畴进行全面反思。这是一场深刻的质疑,它是一场颠覆我们所有思维范畴的革命,而那些思维范畴是人类几千年理性思考的结晶。举例而言,自(公元2世纪)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撰写《法学阶梯》以来,物一直被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近两千年以来,有体物(根据盖尤斯的定义,即那些可以触摸的物品)几乎囊括了绝大部分的物。无体物(即那些无法触摸的物品)几乎是不存在的,或仅仅是极少数情况。整个法律体系都建立在物质性、有体性之上。今天,二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无体物急剧增加,并且代表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因此,这场革命要求当代法学家付出勇敢的努力,必须构想一个全新的法律和道德规则、权利、禁令以及责任体系。该体系要建立在经过彻底且大胆重塑的法学(及哲学)逻辑范畴之上。这是未来面临的一大挑战。地球每天都变得愈发复杂,同时也越来越互联,新技术实际上已经抹去了人类数千年来所秉持的空间和时间观念。但在此之外,存在一项新的挑战,即太空、月球与其他天体的法律问题。这是全新的情形,是需要重新设定或调整的法律范畴。所有这些不同寻常的新情形,再次迫切需要法律来规制。从这个意义上说,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代民法典中最新的一部)无疑是最具创新性的。这是唯一一部从法律层面规制数字革命与生态转型的民法典。其中包含涉及隐私、数据以及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涉及肖像权、知识产权的规定,涉及技术转让与咨询合同的规定。与此同时,该法典也精准关注到环境问题。这些都是极具意义的创新之处。它是一部面向未来的法律,因为它能够将传承数千年的中华文化、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以及新时代的科技革新结合在一起。古罗马人是作为一门独立于其他所有学科的法律科学的创始者。绝非偶然的是,第一批古罗马法学家被称为“祭司”,他们是“桥梁”的建造者,是能够连接河流两岸,从而让两岸人民彼此能够互相碰面交流的人。在这个相互联结的世界,法律不应再被局限于每个国家的国家主权范围之内予以构建,而应被视为全球性的法律、共同规则的成果。因此,法律可被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诸多可能的呈现形式之一,因为法律在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不同意识形态之间架起了桥梁。(作者是意大利前司法部长、罗马第一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意方院长。本文是作者11月26日在第13届中意创新合作周开幕式上的发言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