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MfOe1AwnHg作者:赵斌opinion.huanqiu.comarticle赵斌:科学引导破除“乱放生”认知盲区/e3pmub6h5/e3pr9baf6日前,有市民在大连西山水库发现一群体型硕大、通体乌黑且无鳞的怪鱼,经专家鉴定为原产于非洲、环境适应能力极强的埃及塘鲺,初步推测是被人放生后大规模繁衍。 近年来,类似事件屡屡发生。不同于人工繁育后,通过训练放归自然的“野化”,未经科学评估的“乱放生”可能打破原有生态的微妙平衡,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巨大威胁。这些看似“向善”的放生行为,非但达不到“积德”的初衷,反而会酿成难以挽回的杀生恶果。 目前,外来物种入侵已是危害我国生物多样性的第二大“元凶”。以鳄雀鳝为例,这种生性凶猛的肉食性鱼类,一条就足以颠覆小型湖泊的生态系统。此前,河南汝州为捕获两条被放生的鳄雀鳝,不得不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抽干 20万立方米湖水。其背后的生态修复成本,远超放生者所设想的“善意”。 此外,放生者追求的“功德”,已逐渐成了滋养黑色产业链的温床。一些不法商贩大肆捕捉野生动物卖给放生者,由于环境不适、照料缺失,被捕获动物死亡率高达30%。这场“放生”闹剧,本质上不过是一种“先抓后放”的伪善循环,背离了放生行为的初衷与善意。 “乱放生”屡禁不止,折射出公众对生态规律的认知存在多个盲区。第一,认知偏差让不少放生者为外来物种赋予“灵性光环”。在武夷山等生态敏感区域,被贴上“招财”标签的巴西龟疯狂挤占本土龟类生存空间,导致本土龟种濒临灭绝,生态链遭受严重破坏。 第二,对环境条件的致命误判。不少放生者忽视适应性差异,将人工养殖的温室龟、杂交鱼贸然投入自然水域。由于难以适应野外复杂多变的生存条件,杭州某寺院就曾发生放生龟群集体死亡事件,不仅未能 “积德”,反而造成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第三,荒诞逻辑推动仪式异化。将放生规模与“功德”简单画等号,让部分放生活动异化为畸形的“功德竞赛”。在江苏镇江,部分老人为追求“大善”,集体放生了2吨台湾泥鳅。这种对“量”的盲目追求,可能使“乱放生”的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剧。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构建的“功德经济学”,是对自然规律的漠视与傲慢。面对屡禁不止的“乱放生”生态困局,必须多措并举,构建起科学引导、制度兜底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首先,结合技术创新,搭建专业化放生监督指导体系的尝试已箭在弦上。如山东省设置了13处公益放鱼台,打造从本土苗种供应到放生环境评估的服务闭环;福州则通过组织跨界协作,为公众提供放生物种鉴定、检疫检测;山东日照、烟台等地成立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协会,借助基因筛查技术精准拦截杂交种苗。2024年,仅威海一地就成功阻断3000余尾非本土鱼类流入自然水域。 其次,完善法律框架与强化监管机制是破局关键。尽管相关法规已将非法放生纳入刑事追责范畴,但具体条例仍需进一步细化,包括明确禁放物种清单、数量上限、大规模放生需提前严格报备审批等。武汉东湖开展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动态评估模型”试点,将水质恶化、物种灭绝风险等长期生态影响纳入赔偿计算体系,提高个案判罚与生态修复成本的匹配度,彰显法律的震慑力与科学性。 最后,要通过放生教育等活动引导形成正确的放生观。福州推出了阐释适种、适地、适量、适时、适法“五适”原则的放生漫画手册,发放后当地错误放生案例同比锐减45%。山东开展的“云放鱼” 活动则让市民可通过线上认养鱼苗,由专业机构代为放流,吸引了超50万人参与,既满足了公众的“行善”愿望,又从源头上规避了生态风险。 放生的本质是尊重生命,而非功利的工具。唯有以科学指导替代盲目冲动,以法律敬畏消解“功德”执念,才能真正让放生成为滋养生命的善因,避免放生者的“善行”异化为生态反噬的帮凶。(作者是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1747156192801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赵建东环球时报174717621969711[]{"email":"xiaoshan@huanqiu.com","name":"肖山"}
日前,有市民在大连西山水库发现一群体型硕大、通体乌黑且无鳞的怪鱼,经专家鉴定为原产于非洲、环境适应能力极强的埃及塘鲺,初步推测是被人放生后大规模繁衍。 近年来,类似事件屡屡发生。不同于人工繁育后,通过训练放归自然的“野化”,未经科学评估的“乱放生”可能打破原有生态的微妙平衡,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巨大威胁。这些看似“向善”的放生行为,非但达不到“积德”的初衷,反而会酿成难以挽回的杀生恶果。 目前,外来物种入侵已是危害我国生物多样性的第二大“元凶”。以鳄雀鳝为例,这种生性凶猛的肉食性鱼类,一条就足以颠覆小型湖泊的生态系统。此前,河南汝州为捕获两条被放生的鳄雀鳝,不得不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抽干 20万立方米湖水。其背后的生态修复成本,远超放生者所设想的“善意”。 此外,放生者追求的“功德”,已逐渐成了滋养黑色产业链的温床。一些不法商贩大肆捕捉野生动物卖给放生者,由于环境不适、照料缺失,被捕获动物死亡率高达30%。这场“放生”闹剧,本质上不过是一种“先抓后放”的伪善循环,背离了放生行为的初衷与善意。 “乱放生”屡禁不止,折射出公众对生态规律的认知存在多个盲区。第一,认知偏差让不少放生者为外来物种赋予“灵性光环”。在武夷山等生态敏感区域,被贴上“招财”标签的巴西龟疯狂挤占本土龟类生存空间,导致本土龟种濒临灭绝,生态链遭受严重破坏。 第二,对环境条件的致命误判。不少放生者忽视适应性差异,将人工养殖的温室龟、杂交鱼贸然投入自然水域。由于难以适应野外复杂多变的生存条件,杭州某寺院就曾发生放生龟群集体死亡事件,不仅未能 “积德”,反而造成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第三,荒诞逻辑推动仪式异化。将放生规模与“功德”简单画等号,让部分放生活动异化为畸形的“功德竞赛”。在江苏镇江,部分老人为追求“大善”,集体放生了2吨台湾泥鳅。这种对“量”的盲目追求,可能使“乱放生”的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剧。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构建的“功德经济学”,是对自然规律的漠视与傲慢。面对屡禁不止的“乱放生”生态困局,必须多措并举,构建起科学引导、制度兜底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首先,结合技术创新,搭建专业化放生监督指导体系的尝试已箭在弦上。如山东省设置了13处公益放鱼台,打造从本土苗种供应到放生环境评估的服务闭环;福州则通过组织跨界协作,为公众提供放生物种鉴定、检疫检测;山东日照、烟台等地成立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协会,借助基因筛查技术精准拦截杂交种苗。2024年,仅威海一地就成功阻断3000余尾非本土鱼类流入自然水域。 其次,完善法律框架与强化监管机制是破局关键。尽管相关法规已将非法放生纳入刑事追责范畴,但具体条例仍需进一步细化,包括明确禁放物种清单、数量上限、大规模放生需提前严格报备审批等。武汉东湖开展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动态评估模型”试点,将水质恶化、物种灭绝风险等长期生态影响纳入赔偿计算体系,提高个案判罚与生态修复成本的匹配度,彰显法律的震慑力与科学性。 最后,要通过放生教育等活动引导形成正确的放生观。福州推出了阐释适种、适地、适量、适时、适法“五适”原则的放生漫画手册,发放后当地错误放生案例同比锐减45%。山东开展的“云放鱼” 活动则让市民可通过线上认养鱼苗,由专业机构代为放流,吸引了超50万人参与,既满足了公众的“行善”愿望,又从源头上规避了生态风险。 放生的本质是尊重生命,而非功利的工具。唯有以科学指导替代盲目冲动,以法律敬畏消解“功德”执念,才能真正让放生成为滋养生命的善因,避免放生者的“善行”异化为生态反噬的帮凶。(作者是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