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RbYZis7ph8 opinion.huanqiu.comarticle社评:欧盟对华经贸“连环招”打错了算盘/e3pmub6h5/e3prafm0g5月15日,中国司法部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FSR)对华开展跨境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明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这是中方首次动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对欧盟做法说不,分量之重,欧方不可不慎。一段时间以来,欧盟对华经贸限制措施密集出台、层层加码,一套“政策工具”倾泻而下,目标直指中国企业和中国产业。这些做法虽各有“名目”,实则都是以“公平竞争”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以“去风险”之名搞“去中国化”之实。正如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6日警告,欧盟“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中国商务部早在2025年1月就依法认定欧盟FSR调查构成“贸易投资壁垒”。但此后欧方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扩大调查范围、升级调查深度。从铁路装备、风电企业、安检设备到跨境电商,欧盟FSR调查对象指向中国的频率之高、范围之广,远超正常范畴。不仅如此,欧盟在相关调查中,向中国实体索取大量的、非必要的中国境内信息,这是明显越界行为。司法部宣布以法律手段实施反制,是对中企合法权益的有力护航,也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 在《工业加速器法案》立法推进过程中,欧盟拟对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四大新兴战略行业设置诸多限制性要求,被指主要针对中国企业;同时在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政策中设置“欧盟原产”“欧盟制造优先”等排他性条款,构成严重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世贸组织基本原则。这将不公平地增加外国投资者本地化合规成本,也有违中欧领导人关于妥处摩擦分歧的重要共识。 在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和逆变器融资禁令中,欧方采取了更多“泛安全化”措施。例如以主观随意的“非技术风险”标准排斥中国企业,甚至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将中国划定为“高风险国家”。这不是什么“安全考量”,而是典型的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将技术合作安全化的做法。欧盟一边标榜自己是“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一边却在关键领域步步设限、层层加码;一边在《欧洲气候法》中设定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一边却将中国的优质绿色产能拒之门外。这些自相矛盾的行为,损害的不仅是中国企业的利益,也会抬高欧洲绿色转型的成本,损害欧盟自身的国际信誉和营商环境。 欧盟对华经贸“连环招”打错了算盘。尤其在国际能源价格高企的当下,对能帮助欧洲缓解能源、供应链危机的中国制造砌起更高壁垒,显然不是明智选择。相互依赖不是风险,利益交融不是威胁。中欧经贸合作真正的风险,是借“去风险”之名行“去合作”之实。中方对中欧经贸关系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始终主张通过对话磋商管控分歧,但对话需要诚意,合作需要平等,行动需要相向而行。中方绝不会坐视欧盟以单边工具无理打压中国企业。中国商务部对欧方滥用FSR“一意孤行”的定性已经亮明态度,司法部的阻断禁令已经划下红线,如欧方执意越界,中方将坚决依法反制。 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欧关系,不仅将成就彼此,还将照亮世界。关键是,欧洲要先树立起正确对华认知。中欧互为重要经贸伙伴,经济总量合计超过全球的1/3。中欧双边贸易额从建交初期的24亿美元飙升至2025年的8281亿美元,双方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国的新能源设备和机电产品,成为欧洲绿色转型和制造业升级的“及时雨”;欧洲的高端制造、精密仪器,则是中国迈向产业链高端的“助推器”。中欧作为推动多极化的两大力量、支持全球化的两大市场、倡导多样性的两大文明,理应相向而行、携手合作,为世界注入更多确定性和正能量。 希望欧方多一些理性务实,少一些政治操弄;多一些开放合作,少一些保护主义。以开放合作代替“筑墙设垒”,以对话协商妥处摩擦分歧,才是中欧双方的唯一正确选择。希望欧方与中方相向而行,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这是对中欧企业和全球经济负责的态度,也是唯一明智的出路。 1779031349798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赵建东环球时报177903134979812[]{"email":"zhaojiandong@huanqiu.com","name":"赵建东"}
5月15日,中国司法部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FSR)对华开展跨境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明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这是中方首次动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对欧盟做法说不,分量之重,欧方不可不慎。一段时间以来,欧盟对华经贸限制措施密集出台、层层加码,一套“政策工具”倾泻而下,目标直指中国企业和中国产业。这些做法虽各有“名目”,实则都是以“公平竞争”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以“去风险”之名搞“去中国化”之实。正如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6日警告,欧盟“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中国商务部早在2025年1月就依法认定欧盟FSR调查构成“贸易投资壁垒”。但此后欧方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扩大调查范围、升级调查深度。从铁路装备、风电企业、安检设备到跨境电商,欧盟FSR调查对象指向中国的频率之高、范围之广,远超正常范畴。不仅如此,欧盟在相关调查中,向中国实体索取大量的、非必要的中国境内信息,这是明显越界行为。司法部宣布以法律手段实施反制,是对中企合法权益的有力护航,也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 在《工业加速器法案》立法推进过程中,欧盟拟对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四大新兴战略行业设置诸多限制性要求,被指主要针对中国企业;同时在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政策中设置“欧盟原产”“欧盟制造优先”等排他性条款,构成严重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世贸组织基本原则。这将不公平地增加外国投资者本地化合规成本,也有违中欧领导人关于妥处摩擦分歧的重要共识。 在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和逆变器融资禁令中,欧方采取了更多“泛安全化”措施。例如以主观随意的“非技术风险”标准排斥中国企业,甚至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将中国划定为“高风险国家”。这不是什么“安全考量”,而是典型的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将技术合作安全化的做法。欧盟一边标榜自己是“全球最开放的市场”,一边却在关键领域步步设限、层层加码;一边在《欧洲气候法》中设定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一边却将中国的优质绿色产能拒之门外。这些自相矛盾的行为,损害的不仅是中国企业的利益,也会抬高欧洲绿色转型的成本,损害欧盟自身的国际信誉和营商环境。 欧盟对华经贸“连环招”打错了算盘。尤其在国际能源价格高企的当下,对能帮助欧洲缓解能源、供应链危机的中国制造砌起更高壁垒,显然不是明智选择。相互依赖不是风险,利益交融不是威胁。中欧经贸合作真正的风险,是借“去风险”之名行“去合作”之实。中方对中欧经贸关系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始终主张通过对话磋商管控分歧,但对话需要诚意,合作需要平等,行动需要相向而行。中方绝不会坐视欧盟以单边工具无理打压中国企业。中国商务部对欧方滥用FSR“一意孤行”的定性已经亮明态度,司法部的阻断禁令已经划下红线,如欧方执意越界,中方将坚决依法反制。 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欧关系,不仅将成就彼此,还将照亮世界。关键是,欧洲要先树立起正确对华认知。中欧互为重要经贸伙伴,经济总量合计超过全球的1/3。中欧双边贸易额从建交初期的24亿美元飙升至2025年的8281亿美元,双方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国的新能源设备和机电产品,成为欧洲绿色转型和制造业升级的“及时雨”;欧洲的高端制造、精密仪器,则是中国迈向产业链高端的“助推器”。中欧作为推动多极化的两大力量、支持全球化的两大市场、倡导多样性的两大文明,理应相向而行、携手合作,为世界注入更多确定性和正能量。 希望欧方多一些理性务实,少一些政治操弄;多一些开放合作,少一些保护主义。以开放合作代替“筑墙设垒”,以对话协商妥处摩擦分歧,才是中欧双方的唯一正确选择。希望欧方与中方相向而行,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这是对中欧企业和全球经济负责的态度,也是唯一明智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