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TBWI作者:单仁平opinion.huanqiu.comarticle单仁平:西媒炒作众泽关闭事件是为看热闹/e3pmub6h5/e3prcgifj西方媒体近日集中报道了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2月1日关闭的消息,并指责中国政府“打压民间团体”。美国总统参选人希拉里1月31日在推特上声援该中心创办人郭建梅,有分析认为希拉里欲用女权议题为她的民主党候选人初选造势。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前身是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1996年成立,后脱离北大改为现名。在关闭前该中心是郭建梅所在律师事务所下面的一个机构,接受捐助并打“公益官司”。该中心的关闭据了解没有影响律所的运营,有西方媒体就中心关闭采访郭,她的回应比较低调。为权益遭到侵害的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这是值得鼓励的。当下仍有一些律师免费或以较低收费在这样做。从外媒的报道看,众泽从成立之初就接受美国一家基金会的捐款,数额逐年扩大,不知道这是否就是问题的症结。 美国政府资助的自由亚洲电台提到,众泽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但没有说明具体是哪些案件。“敏感案件”加上境外资金,构成了看待这件事的一个角度。当然,众泽关闭未必就是这个角度的绝对化,这当中也许还有更多因素。比如有消息说众泽被要求拒绝某些境外资金,假如出现资金断源的情况,中心如何坚持会是个问题。通常来说,境外资金进入中国的社会公共领域,会产生复杂的影响。它们既可能带来社会建设的正面推动,也会因这些资金的政治倾向性造成它们使用上的选择性,从而积累社会不协调的张力。因而不能给那些境外资金下断然的定义,而应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外界并不清楚众泽关闭的具体原因,从它关闭的过程看,迄今为止比较温和。没有传出中心有人受到其他处理的消息,众泽也没采取对抗姿态。希望这件事并不像西方舆论炒作的那样严重。管理原则的改变并无削弱开展公益法律援助的初衷,依法治国是中国党和政府的真诚目标,调整的目的只能是管理的规范化,让法治的基础更加严整。不能不说,法律援助领域前一段时间出了一些问题,极少数激进维权律师走向法律的对立面,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正就其破坏正常的社会治理接受警方调查。中国也有许多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开展业务,不仅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误解和群体维权事件。在那些机构里做事的律师不图名利,是真正的奉献者和建设者,令人钦佩。管理机关与法律及文化领域的NGO都应就敏感事宜保持克制和理性。前者应保持开放胸襟,不把一般性违规和管理中的摩擦朝敏感方向联想。后者则应正确看待管理措施的加强,不把相关变化上纲上线,视其为“政治打压”。当下定义的NGO总体看尚需与中国社会进一步磨合,全社会对此应保持耐心,最好能够促进他们对现实环境的适应,以及后者对它们的接纳。西方舆论并不关心中国社会在这当中的真正痛痒,它们实际是看热闹者,顺势见火就泼一瓢油。中国人自己得有主心骨。(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145434654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何卓谦环球时报145434654000011["9CaKrnJTuVc","9CaKrnJTsTY","9CaKrnJTgd4","9CaKrnJT8Ql","9CaKrnJT6NZ"]
西方媒体近日集中报道了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2月1日关闭的消息,并指责中国政府“打压民间团体”。美国总统参选人希拉里1月31日在推特上声援该中心创办人郭建梅,有分析认为希拉里欲用女权议题为她的民主党候选人初选造势。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前身是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1996年成立,后脱离北大改为现名。在关闭前该中心是郭建梅所在律师事务所下面的一个机构,接受捐助并打“公益官司”。该中心的关闭据了解没有影响律所的运营,有西方媒体就中心关闭采访郭,她的回应比较低调。为权益遭到侵害的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这是值得鼓励的。当下仍有一些律师免费或以较低收费在这样做。从外媒的报道看,众泽从成立之初就接受美国一家基金会的捐款,数额逐年扩大,不知道这是否就是问题的症结。 美国政府资助的自由亚洲电台提到,众泽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但没有说明具体是哪些案件。“敏感案件”加上境外资金,构成了看待这件事的一个角度。当然,众泽关闭未必就是这个角度的绝对化,这当中也许还有更多因素。比如有消息说众泽被要求拒绝某些境外资金,假如出现资金断源的情况,中心如何坚持会是个问题。通常来说,境外资金进入中国的社会公共领域,会产生复杂的影响。它们既可能带来社会建设的正面推动,也会因这些资金的政治倾向性造成它们使用上的选择性,从而积累社会不协调的张力。因而不能给那些境外资金下断然的定义,而应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外界并不清楚众泽关闭的具体原因,从它关闭的过程看,迄今为止比较温和。没有传出中心有人受到其他处理的消息,众泽也没采取对抗姿态。希望这件事并不像西方舆论炒作的那样严重。管理原则的改变并无削弱开展公益法律援助的初衷,依法治国是中国党和政府的真诚目标,调整的目的只能是管理的规范化,让法治的基础更加严整。不能不说,法律援助领域前一段时间出了一些问题,极少数激进维权律师走向法律的对立面,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正就其破坏正常的社会治理接受警方调查。中国也有许多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开展业务,不仅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误解和群体维权事件。在那些机构里做事的律师不图名利,是真正的奉献者和建设者,令人钦佩。管理机关与法律及文化领域的NGO都应就敏感事宜保持克制和理性。前者应保持开放胸襟,不把一般性违规和管理中的摩擦朝敏感方向联想。后者则应正确看待管理措施的加强,不把相关变化上纲上线,视其为“政治打压”。当下定义的NGO总体看尚需与中国社会进一步磨合,全社会对此应保持耐心,最好能够促进他们对现实环境的适应,以及后者对它们的接纳。西方舆论并不关心中国社会在这当中的真正痛痒,它们实际是看热闹者,顺势见火就泼一瓢油。中国人自己得有主心骨。(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