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VWgH opinion.huanqiu.comarticle“碰”上“外交豁免”,谁说只能绕着走/e3pmub6h5/e3prvedcq6月10日晚间,一个认证为某媒体记者的微博博主发文称,自己驾车在北京三元东桥被疑似美国使馆的车辆剐蹭。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强行离开。由于这起交通肇事案涉及使馆车辆,而且还是美国使馆,在微博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后续传来的消息是,肇事方是美国驻华使馆一位副武官的夫人。经双方协商,肇事人通过保险、直接赔付等方式,对受害方的身体伤害、车辆损失进行适当赔偿。肇事人于12号下午飞离北京,暂返美国,后续保险赔偿等事宜,由使馆安全官等工作人员跟进。 应该说,事件进行到目前为止,这起交通肇事案正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这和双方当事人的相互配合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有一方不配合,这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就很有可能上升到外交高度,由此将引发大量民间情绪,这自然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双边关系。早在今年初,外交部发言人曾经回应了一起在华使领馆官员交通肇事案的处理情况。2月10日凌晨,丹东市发生一起朝鲜驻华领事官员驾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事故,造成出租车司机及车上1名乘客不幸身亡。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朝领事官员对中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外交代表在接受国是个特殊而敏感的群体。他们在接受国除了从事国家授权的公务活动之外,还会从事大量私人活动。根据1964年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官家属也被纳入外交代表范畴,而外交代表对接受国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同时对接受国民事及行政管辖亦享有豁免。不过这种豁免在法律上并非是完整的,公约中还特别规定了民事豁免中的排除条款,即三项诉讼,涉及外交人员在驻在国私有不动产的物权(如房屋)诉讼;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卷入的遗产继承诉讼;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从事获利的商业和其他私人职业活动引起的诉讼。这也就是说,外交代表在以上三项诉讼中不享受外交豁免,需要走法律程序。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外交官在接受国领土上不执行当地法规的情况,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高级研究员周世俭曾经提到,外交官交通违章却不交罚款,在很多国家都出现过。面对这些情况,接受国执法者常常一筹莫展,也只能通过外交渠道进行协调处理。不过,如果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受到刑事指控,那么他即使拥有外交豁免权,也将面临职业生涯的严峻局面,比如接受国可宣告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又比如派遣国“召回”或“终止其在使馆的职务”,再比如接受国将其驱逐出境。这三种情形都会令其结束派遣使命,而派遣国也会按本国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当然,还有一种情形是外交官在接受国犯罪后放弃豁免。在放弃豁免后,外交官在接受国的法律地位也就如同普通人,他也就可以按照接受国的法律予以审判和处罚。比如,在墨菲所著《国际公法》一书中记载,1997年1月,格鲁吉亚派驻美国华盛顿的外交代表格奥尔基·马哈拉泽由于超速驾车发生了撞车事故,致使1人死亡4人受伤。格鲁吉亚政府应美国的要求放弃了豁免,将马哈拉泽交由美国法院管辖并判刑。不过,我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10条规定,驻外外交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放弃特权和豁免。对外交代表来说,外交豁免权既是一种特权,也代表着一种使命和责任。珍惜自身的外交豁免权,即使在接受国处理私人事务时遇到纠纷,也需依法行事,因为外交代表的身份始终存在,他的背后是整个国家。(高望,海外网专栏作者)1465954687000责编:千帆海外网146595468700011[]{"email":"qianfan@huanqiu.com","name":"千帆"}
6月10日晚间,一个认证为某媒体记者的微博博主发文称,自己驾车在北京三元东桥被疑似美国使馆的车辆剐蹭。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强行离开。由于这起交通肇事案涉及使馆车辆,而且还是美国使馆,在微博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后续传来的消息是,肇事方是美国驻华使馆一位副武官的夫人。经双方协商,肇事人通过保险、直接赔付等方式,对受害方的身体伤害、车辆损失进行适当赔偿。肇事人于12号下午飞离北京,暂返美国,后续保险赔偿等事宜,由使馆安全官等工作人员跟进。 应该说,事件进行到目前为止,这起交通肇事案正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这和双方当事人的相互配合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有一方不配合,这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就很有可能上升到外交高度,由此将引发大量民间情绪,这自然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双边关系。早在今年初,外交部发言人曾经回应了一起在华使领馆官员交通肇事案的处理情况。2月10日凌晨,丹东市发生一起朝鲜驻华领事官员驾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事故,造成出租车司机及车上1名乘客不幸身亡。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朝领事官员对中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外交代表在接受国是个特殊而敏感的群体。他们在接受国除了从事国家授权的公务活动之外,还会从事大量私人活动。根据1964年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官家属也被纳入外交代表范畴,而外交代表对接受国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同时对接受国民事及行政管辖亦享有豁免。不过这种豁免在法律上并非是完整的,公约中还特别规定了民事豁免中的排除条款,即三项诉讼,涉及外交人员在驻在国私有不动产的物权(如房屋)诉讼;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卷入的遗产继承诉讼;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从事获利的商业和其他私人职业活动引起的诉讼。这也就是说,外交代表在以上三项诉讼中不享受外交豁免,需要走法律程序。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外交官在接受国领土上不执行当地法规的情况,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高级研究员周世俭曾经提到,外交官交通违章却不交罚款,在很多国家都出现过。面对这些情况,接受国执法者常常一筹莫展,也只能通过外交渠道进行协调处理。不过,如果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受到刑事指控,那么他即使拥有外交豁免权,也将面临职业生涯的严峻局面,比如接受国可宣告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又比如派遣国“召回”或“终止其在使馆的职务”,再比如接受国将其驱逐出境。这三种情形都会令其结束派遣使命,而派遣国也会按本国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当然,还有一种情形是外交官在接受国犯罪后放弃豁免。在放弃豁免后,外交官在接受国的法律地位也就如同普通人,他也就可以按照接受国的法律予以审判和处罚。比如,在墨菲所著《国际公法》一书中记载,1997年1月,格鲁吉亚派驻美国华盛顿的外交代表格奥尔基·马哈拉泽由于超速驾车发生了撞车事故,致使1人死亡4人受伤。格鲁吉亚政府应美国的要求放弃了豁免,将马哈拉泽交由美国法院管辖并判刑。不过,我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10条规定,驻外外交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放弃特权和豁免。对外交代表来说,外交豁免权既是一种特权,也代表着一种使命和责任。珍惜自身的外交豁免权,即使在接受国处理私人事务时遇到纠纷,也需依法行事,因为外交代表的身份始终存在,他的背后是整个国家。(高望,海外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