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3KOz作者:杨志辉opinion.huanqiu.comarticle杨志辉:让中国成为互联网规则的引领者/e3pmub6h5/e3pmub75a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势头愈发迅猛,围绕网上交易而形成的各类法律纠纷开始集中呈规模出现,倒逼司法体制加速改革。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随着政府的“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以电商为代表的经济新业态不断涌出,互联网更成为大量行业、企业赖以生存的关键要素,在阿里等大量电商企业的“加持”下,近几年,杭州在互联网+经济上的发展光彩夺目,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管辖制度的约束,很多基于互联网+下的经济模式维权也遭遇着瓶颈:管辖制度的不便让众多的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过于偏重保护电商平台的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考验着以杭州为代表的法院民法审理新模式……种种的迹象表明,法院非常有必要针对这种新业态进行专业的司法保护,既能做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能维护电商的利益,更要彰显司法的公信力。有数据显示,截至6月20日,杭州铁路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1896件,正式立案1446件。杭州市副市长谢双成还透露,由于杭州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杭州法院受理电子商务与领域案件逐年递增,目前已从2013年的600件提高到2016年超过了1万件。网络上因为无地域性、无边界性的特征,如何做到让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能够在《民法总则》及相关的法律下能够做到像现实社会一样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这既是摆在立法者面前的问题,更是考验司法者的智慧。由于杭州法院原先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有相当丰富的网络纠纷审判基础,以智慧城市为代表的大数据产业基础扎实,在技术上也具有明显优势,已经完全具备了承接“互联网法院”建设工作的能力,为了与现有的涉网案件相对接,杭州互联网法院应运而生。 民法所规范的事务涉及社会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和组织,甚至涉及他们的时时刻刻,因此当代社会民法的规范群体十分庞大,也因此需要不断发展新的民法制度来应对着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面临的新问题。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经济模式虽然出现的时间比较短,但是其颠覆式的生态理念、模式,给传统的产业模式带来冲击,在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大量的新型涉网纠纷。特别是由于互联网自身固有的跨地域、去中心化、在线化特性,新型涉网纠纷对现行法律理论、司法制度带来挑战。互联网法院的设立,能够让法院集中网络优势力量,组建专门审理涉网案件的审判团队,在大量类型化涉网案件审判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完成调研成果转化,大大提升涉网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会为涉网案件的立法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我国的法院近年来积极面对互联网状态下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出台各类涉网案件的司法解释,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不断丰富涉网案件的司法实践,为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成为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目前,有关电子商务的国际规则仍在完善,关于网络方面的有关很多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也是依据电商平台、商家提前拟好的格式条款合同进行判决,这对于分散的、处于相对劣势的消费者来说十分不利。即使是消费者想就某一条款进行修改也无法进行,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因此,能否先人一步、抢占先机,不仅对于我们的消费者来说十分重要,对于能否总结形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法院互联网审判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我国在法律范围内网络经济规则秩序建构也不容小觑,对日后主导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更是意义意义重大。这次深改小组决定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不仅有利于解决我国国内的涉网案件纠纷、保护网上知识产权,满足“互联网+”背景下群众司法新需求,而且有利于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更有利于我国在网络大潮下法律话语权规则的制定,让我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入到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世界贡献自己的法治规则做好准备吧!(作者是环球网特约评论员)149854800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翟亚菲环球网149854800000011["9CaKrnK25KV","9CaKrnK21QB","9CaKrnK1Yjg","9CaKrnK1XcU","9CaKrnK1Vw1"]{"email":"zhaiyafei@huanqiu.com","name":"翟亚菲"}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势头愈发迅猛,围绕网上交易而形成的各类法律纠纷开始集中呈规模出现,倒逼司法体制加速改革。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随着政府的“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以电商为代表的经济新业态不断涌出,互联网更成为大量行业、企业赖以生存的关键要素,在阿里等大量电商企业的“加持”下,近几年,杭州在互联网+经济上的发展光彩夺目,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目前管辖制度的约束,很多基于互联网+下的经济模式维权也遭遇着瓶颈:管辖制度的不便让众多的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过于偏重保护电商平台的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考验着以杭州为代表的法院民法审理新模式……种种的迹象表明,法院非常有必要针对这种新业态进行专业的司法保护,既能做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能维护电商的利益,更要彰显司法的公信力。有数据显示,截至6月20日,杭州铁路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1896件,正式立案1446件。杭州市副市长谢双成还透露,由于杭州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杭州法院受理电子商务与领域案件逐年递增,目前已从2013年的600件提高到2016年超过了1万件。网络上因为无地域性、无边界性的特征,如何做到让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能够在《民法总则》及相关的法律下能够做到像现实社会一样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这既是摆在立法者面前的问题,更是考验司法者的智慧。由于杭州法院原先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有相当丰富的网络纠纷审判基础,以智慧城市为代表的大数据产业基础扎实,在技术上也具有明显优势,已经完全具备了承接“互联网法院”建设工作的能力,为了与现有的涉网案件相对接,杭州互联网法院应运而生。 民法所规范的事务涉及社会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和组织,甚至涉及他们的时时刻刻,因此当代社会民法的规范群体十分庞大,也因此需要不断发展新的民法制度来应对着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面临的新问题。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经济模式虽然出现的时间比较短,但是其颠覆式的生态理念、模式,给传统的产业模式带来冲击,在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大量的新型涉网纠纷。特别是由于互联网自身固有的跨地域、去中心化、在线化特性,新型涉网纠纷对现行法律理论、司法制度带来挑战。互联网法院的设立,能够让法院集中网络优势力量,组建专门审理涉网案件的审判团队,在大量类型化涉网案件审判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完成调研成果转化,大大提升涉网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会为涉网案件的立法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我国的法院近年来积极面对互联网状态下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出台各类涉网案件的司法解释,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不断丰富涉网案件的司法实践,为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成为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目前,有关电子商务的国际规则仍在完善,关于网络方面的有关很多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也是依据电商平台、商家提前拟好的格式条款合同进行判决,这对于分散的、处于相对劣势的消费者来说十分不利。即使是消费者想就某一条款进行修改也无法进行,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因此,能否先人一步、抢占先机,不仅对于我们的消费者来说十分重要,对于能否总结形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法院互联网审判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我国在法律范围内网络经济规则秩序建构也不容小觑,对日后主导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更是意义意义重大。这次深改小组决定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不仅有利于解决我国国内的涉网案件纠纷、保护网上知识产权,满足“互联网+”背景下群众司法新需求,而且有利于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更有利于我国在网络大潮下法律话语权规则的制定,让我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入到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世界贡献自己的法治规则做好准备吧!(作者是环球网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