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Xk93作者:张剀opinion.huanqiu.comarticle【专家谈】张剀:G20税改来了,中国应该做些什么/e3pmub6h5/e3pn4bi4t防止跨国公司通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避税,是G20税改的核心目的,中国在这方面自然责无旁贷。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全球的数量并不多,单体规模也并不大,还需要更大的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国际税收已经成为全球税收治理的重要抓手和国际政治对话的重要内容,中国除了与其他国家一道全力打击跨国公司避税,还应该借助G20税改的重要战略机遇,为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创造空间。第一,视野要开拓。2015年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上榜企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达到106家。但是,走在美国、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的街头,细心的中国人都会发现,中国企业的品牌广告寥寥无几,有时偶尔能看到华为的广告牌。这一细节充分说明:中国大企业在全球的整体影响力还很弱,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发展,需要一个更加适合的国际环境。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参与制定更加适合中国企业发展的国际税收规则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多地是体现在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因此,参与制定国际税收规则,既要防止大企业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也要充分考虑到中国大企业跨国发展的现实困境,为中国企业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第二,战略要调整。在G20税改中,中国积极参与其中,“确保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纳税”的主张得到了其他的国家的积极响应,并作为G20税改的重要目标。毫无疑问,围绕这一目标展开的15项行动计划,无疑将有助于强化中国对在华投资企业的税收管辖权,维护中国的税收利益。但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的资本净输出国,每年对外投资的规模会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在此背景下,我们不仅要尽可能维护“请进来”的税收利益,更要用长远的眼光,用全球的视野维护“走出去”的税收利益——至少两者之间要努力达到一种战略平衡。特别是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做好全面的税收战略调整。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中国大企业在利用国际税收规则方面还缺乏战略纵深;中国大企业自身的税务管理理念仍然与国外大企业有较大差异,中国税务机关在具体的管理和服务上,还缺少系统化的配套措施,中国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还不具备服务中国跨国公司的充足实力。这些方方面面的差距,决定了我们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 第三,政策要储备。众所周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这固然是一个值得骄傲的成绩。但是,在全球经济依然没有实现彻底复苏和中国经济“L型”发展的背景下,沾沾自喜还为时过早。一个国家经济地位的巩固和提升是一个逆水行舟的动态过程。从税收角度看,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中国只有做好充分的税收战略储备和税收政策储备,方可牢牢掌握主动权,切实维护好国家税收利益。G20税改形成的一系列共识和行动计划,最终都会通过各成员国国内法的改变来实现。其中,企业所得税法是重中之重。我国自2008年出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过去8年多的时间,并且在这8年多中发布了大量与之配套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面对G20税改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非常有必要重新对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系统的梳理,做好充分的税收政策储备——这些政策储备不仅要与当前G20税改的要求相对应,而且要与G20税改的未来趋势相吻合,与中国企业的现实发展相协调。第四,行动要跟上。对于中国而言,要为中国跨国公司参与全球竞争创造更多空间,在行动上的要求是方方面面的。除了在提高征管能力和优化纳税服务等涉税核心领域加快行动,在强化国际间情报交换和国际协调,推动国内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税企合作等薄弱环节,更要用坚定的战略定力实施一揽子具体行动。举例来说,目前很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已经将税收国际协调提高到国家领导人层面和外交层面,并且已经常态化。但是,我国领导人层面和外交层面的国际协调,更多的以政治、人权和经济等问题为主要内容,很少涉及具体的税收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维护中国企业切身利益的有效渠道,行动空间巨大。总之,G20税改为中国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能否利用好这一机遇,需要中国的战略眼光,更需要中国的实际行动。(作者为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副所长)147245322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gaowang环球网147245322000011["9CaKrnJXgKI","9CaKrnJXgEU","9CaKrnJXeZD"]{"email":"gaowang@huanqiu.com","name":"gaowang"}
防止跨国公司通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避税,是G20税改的核心目的,中国在这方面自然责无旁贷。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全球的数量并不多,单体规模也并不大,还需要更大的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国际税收已经成为全球税收治理的重要抓手和国际政治对话的重要内容,中国除了与其他国家一道全力打击跨国公司避税,还应该借助G20税改的重要战略机遇,为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创造空间。第一,视野要开拓。2015年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上榜企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达到106家。但是,走在美国、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的街头,细心的中国人都会发现,中国企业的品牌广告寥寥无几,有时偶尔能看到华为的广告牌。这一细节充分说明:中国大企业在全球的整体影响力还很弱,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发展,需要一个更加适合的国际环境。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参与制定更加适合中国企业发展的国际税收规则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多地是体现在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因此,参与制定国际税收规则,既要防止大企业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也要充分考虑到中国大企业跨国发展的现实困境,为中国企业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第二,战略要调整。在G20税改中,中国积极参与其中,“确保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纳税”的主张得到了其他的国家的积极响应,并作为G20税改的重要目标。毫无疑问,围绕这一目标展开的15项行动计划,无疑将有助于强化中国对在华投资企业的税收管辖权,维护中国的税收利益。但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的资本净输出国,每年对外投资的规模会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在此背景下,我们不仅要尽可能维护“请进来”的税收利益,更要用长远的眼光,用全球的视野维护“走出去”的税收利益——至少两者之间要努力达到一种战略平衡。特别是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做好全面的税收战略调整。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中国大企业在利用国际税收规则方面还缺乏战略纵深;中国大企业自身的税务管理理念仍然与国外大企业有较大差异,中国税务机关在具体的管理和服务上,还缺少系统化的配套措施,中国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还不具备服务中国跨国公司的充足实力。这些方方面面的差距,决定了我们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 第三,政策要储备。众所周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这固然是一个值得骄傲的成绩。但是,在全球经济依然没有实现彻底复苏和中国经济“L型”发展的背景下,沾沾自喜还为时过早。一个国家经济地位的巩固和提升是一个逆水行舟的动态过程。从税收角度看,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中国只有做好充分的税收战略储备和税收政策储备,方可牢牢掌握主动权,切实维护好国家税收利益。G20税改形成的一系列共识和行动计划,最终都会通过各成员国国内法的改变来实现。其中,企业所得税法是重中之重。我国自2008年出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过去8年多的时间,并且在这8年多中发布了大量与之配套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面对G20税改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非常有必要重新对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系统的梳理,做好充分的税收政策储备——这些政策储备不仅要与当前G20税改的要求相对应,而且要与G20税改的未来趋势相吻合,与中国企业的现实发展相协调。第四,行动要跟上。对于中国而言,要为中国跨国公司参与全球竞争创造更多空间,在行动上的要求是方方面面的。除了在提高征管能力和优化纳税服务等涉税核心领域加快行动,在强化国际间情报交换和国际协调,推动国内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税企合作等薄弱环节,更要用坚定的战略定力实施一揽子具体行动。举例来说,目前很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已经将税收国际协调提高到国家领导人层面和外交层面,并且已经常态化。但是,我国领导人层面和外交层面的国际协调,更多的以政治、人权和经济等问题为主要内容,很少涉及具体的税收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维护中国企业切身利益的有效渠道,行动空间巨大。总之,G20税改为中国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能否利用好这一机遇,需要中国的战略眼光,更需要中国的实际行动。(作者为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副所长)